证券代码:300403 证券简称:汉宇集团 公告编号:2023-048
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2 年年度权益
分派方案已获 2023 年 5 月 5 日召开的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
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配方案情况
度利润分配预案》
,2022 年年度权益分配方案为:以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总
股本 603,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300000 元(含
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78,390,00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公司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后至实施前,若股本总额发生变动,将按
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603,000,000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3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170000 元;持有首发
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
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
税额【a】;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
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
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ª: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
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6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3 年 5 月 16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年 5 月 17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3 年 5 月 8 日至登记日:2023 年 5
月 16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
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广东省江门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清澜路 336 号
咨询联系人:丁静
咨询电话:0750-3839060
传真电话:0750-3839366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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