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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小新闻客户端5月19日讯(YMG全媒体记者 何晓波 摄影报道)5月18日,家住莱山区的于先生还在为轿车爆胎的事犯愁:5日,他驾车途经“莱山018县道”时,车辆左侧前后轮胎被颠爆毁损。交警认定轮胎毁损系道路坑洼颠簸所致,于先生据此向莱山公路建设养护中心索赔,被告知需拿法院判决书来申请赔偿。
5日9时许,于先生驾驶轿车沿着莱山区018县道行驶到某单位附近,轿车猛地颠簸弹起落地后,感觉轿车与路面发出刺耳的摩擦声。“该不会是爆胎了吧?”于先生停车一看,发现轿车的左侧前后车胎均瘪了,轮毂变形,刺耳的摩擦声是爆胎后车轮钢圈刮擦地面所致。
车胎怎么会平白无故同时爆胎?于先生循着地面的擦痕看去,发现轿车驶过的路中有一个大坑。为了防止出现二次事故,于先生赶紧将车缓慢地移到路边。不一会儿,又有两辆轿车通过该坑洼路面时被“咬”爆了车胎。由于自己的轿车属于高端车,一条车胎好几千元,他咨询4S店被告知两条车胎价值4000多元。
接到报警,市交警四大队民警赶到现场查看后出具了道路交通事故证明:于先生驾驶轿车行经事发地时,路面有长约80厘米、深20厘米的坑,该坑处无任何警示标志及路障设施,导致于先生轿车左侧前后车轮爆胎、轮毂受损。
接下来的事让于先生倍感郁闷。他找来拖车将轿车拖到维修店重新更换了轮毂和车胎,两条车胎共花了4000多元,拖车、维修花了1000多元。由于车胎不在保险公司的赔付范围,于先生便找到“莱山018县道”主管部门“莱山公路建设养护中心”,被告知需要拿着法院的判决书来申请赔偿。
昨天,无奈的于先生只得求助“烟台民意通”热线6601234,称有交警的事故认定证明、车辆维修收费证明等,莱山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却要自己走法律途径来维权,这是不是在故意刁难人?
5月18日,莱山公路建设养护中心的工作人员回复烟台民意通热线记者,称虽然于先生有市交警部门出具的“车辆部分毁损系道路坑洼所致”事故认定证明,但其不具备赔款金额多少的法律效力。同时,“莱山018县道”是一条无产权单位的道路,莱山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只是代管,且该中心是全额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每笔开支都由上级财政拨付。于先生想要赔偿就得走法律程序,拿上法院的判决书,“我们再依据判决书走流程,向上级部门申请赔付”。
目前,事发地段的惹祸大坑已经被修复好,于先生已委托律师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责任编辑:王蕾
审校:赵伟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