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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8日消息,广州开发区近日出台全国经济开发区首个、粤港澳大湾区首个区县级新型储能专项政策——《广州开发区(黄埔区)促进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推动新型储能产业实现跨越式发展。
据了解,《措施》突出六大亮点,即支持项目投资建设,推动企业协同集聚发展,释放企业创新活力,支持企业拓展海外市场,支持制发储用一体化发展,强化金融支撑。
其中,在支持项目投资建设方面,《措施》将对新引进、固定资产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优质项目,按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10%给予扶持,单个项目最高1亿元。对在政策有效期内落户该区,在本区租用办公用房、厂房且自用的,年产值达到5000万元以上的优质企业,给予50%的租金补贴,单个企业每年最高50万元。另外对重点项目采取“一企一策”“一事一议”的方式,给予大力度支持。
在推动企业协同集聚发展方面,《措施》促进“光储端信”(太阳能光伏、新型储能电池、重点终端应用、关键信息技术及产品)深度融合和创新应用。政策有效期内,将每年遴选不超过10个示范应用项目,每个项目最高给予20万元扶持。同时,支持新型储能特色产业园区,政策有效期内每年遴选不超过3个新型储能示范园区,每家最高给予50万元运营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