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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督促全县工业产品生产单位和销售单位严格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推动《工业产品生产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工业产品销售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有效实施,7月26日,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落实召开工业产品生产和销售单位质量安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两个规定一个办法”)宣贯培训会。
会上,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何晓波就“两个规定一个办法”出台的背景意义、适用范围、具体条款释义等内容进行全面解读,并围绕如何督促生产和销售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质量安全风险防控动态管理机制和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等质量安全管理制度重点内容进行了详细讲解。参会人员纷纷表示,将认真履行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严把进货查验关、生产关键环节控制点、出厂质量安全关,确保将“两个规定一个办法”落地落实。
下一步,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以推进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两个规定一个办法”推进落实为契机,根据辖区重点行业分布特点,创新工作思路、总结经验做法,逐步形成长效机制,坚决守好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底线。
泸县各基层市场监管所所长及具体经办人,20个镇(街道)工业产品生产单位代表和工业产品销售单位代表企业负责人参加宣贯培训。(任艺)
编辑:孙家钰 校对:张可 审核:申涵兮